在日本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
工作假期计划是让青少年在最长一年时间内认识日本文化和日常生活方式,当中除了进行度假,亦可以为补旅费不足而在日本合法打工的计划。
从2016年10月起,原本每年向发出250个的日本工作假期签证,大幅提升签证名额至每年1500个。
申请日本工作假期签证的条件:
- 申请签证时,是居住香港的常住居民(Ordinarily Resident)。
- 年龄为18-30岁。
- 持有效香港特区护照或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
- 入境日本后,最长只可逗留一年并以度假为主要逗留目的。
- 足够维持在日本逗留初期的生活费用并持有返港回程机票或足够购买回程机票的款项。
- 过去未曾取得日本的工作假期签证。
- 无被扶养者同行。
- 身体健康、无不良及犯罪纪录之人士。
- 必须已购买足够保险。
申请时间:
一年2期,
第1期于4月,第2期于10月。
※详细日子请留意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公布。
申请签证所需文件:
- 赴日签证申请表
- 护照(副本):
- 理由书
- 履历书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
- 在学证明书/最终学历证明文件(副本)
- 证明足够维持在日本逗留初期的生活费用并持足够购买回程机票的款项的资料(副本)
- 相当于港币$22,000或以上的证明
- 能出示回程机票,则出示港币$16,000或以上的证明
- 申请人或扶养者的存款证明书正本或存款户口的副本,非申请人本人之文件需一并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文件副本
- 其他自我推荐资料(副本)(如有)
- 如“日本语能力试验证书”、“日本语学校修了证书”等
申请手续:
- 准备好以上所有文件后,于接受申请期间申请人亲身带备所有文件到日本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申请。
- 等待签证结果公布,结果届时将会于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的官网公布及张贴于日本签证申请中心。
- 成功获发签证者,需于官方公布取证期间到日本签证申请中心办理手续,并于取证后3个月内到达日本。
审查方式:
- 对所有的申请者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查。
- 如有需要会要求申请人前来面试。当没有合理的理由未能前来面试的人士将视为放弃申请。
- 当申请人数多于申请名额时,会选出最符合计划宗旨及发出签证条件准则的合格者。
- 签证审查的基准不会对外公布。
- 同一时间重复申请的人士会视为申请无效。
有关赴日工作假期签证之常见问题可浏览以下网页
http://www.hk.emb-japan.go.jp/chi/working_holiday_Q&A.html
※有关日本工作假期签证事宜详情请浏览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的网页。